台灣城鄉發展不均,下港兒女總要離鄉,遠到台北打拚。人到中年,心中總有放不下的負擔:在家鄉老病的雙親,要怎麼辦呢?立青(化名)在台北工作卅年,職涯讓她安身立命。父親過世後,她決定辭職返鄉,照顧老去的母親。這應該也是傳統價值中會頌揚的決定吧!
立青辭職回家扮演母親守護者的決定,手足並不全面贊同。「陪伴」和「照顧」不是同一件事,前是是關於情緒上的支持和關懷,後者則是全面承擔另一個人的生活起居,把屎把尿,兩個人生命完全地綁在一起,是「愛的勞務(labor of love)」。
母女兩個人分別生活了卅年,現要同住一個屋簷下,女兒變成母親的照顧者,權力的逆轉,兩人對關係的轉變與習慣的差異,都能適應嗎?立青媽媽非常有個性。是很令人難忘的老人家:精心的打扮,細細描了眉,染著時髦的髮色,肩上是黑色編織披肩,手上的提袋是自己做的,八十歲了,仍然俏皮地放了Hello Kitty的吊飾,很熱心地拉了人,要跟你分享她的作品。神情與性情都像個小女孩,對自己的手工藝極有信心。「(任何手工)被我看到,我就會做得出來。」
少年母女老來伴,這是立青對母親的承諾。但過程並不容易,「她這麼老了,我知道要改變的人,是我。」安慰她的是憑著舌尖的記憶,一道道復刻烹調出父親的家鄉味,那是全家人共同的想念。
立青:
照顧老人家,真的很不容易。 如果可以,我想向和我一樣辭職回家照顧爸媽的人說,就把這段過程當作修行吧。
我決定辭職,原本是為了九十歲的爸爸。結果他感冒,住院六天,就走了。我媽外號「老佛爺」,說她不好相處,是很含蓄的說法。我決定搬回家,其他的手足都勸我:「真的要嗎?二姊,你受得了嗎?」
大概只有我爸能完全包容我媽。我爸是絕種的好人,在家做飯的,都是他;他出差都要自己帶水。即使他九十歲了,她罵起他來,像罵小孩。在台北生活三十年,和媽媽生活習慣早就非常不同。我告訴自己,媽媽都八十了,我只能改變自己。
我儘量不要幫她,讓她能自己做的,都自己來。我的照顧就是儘量發揮和保留她還有的能力。媽媽八十歲,沒有太大的疾病。沒來永大樂林居之前,她非常封閉,可以在沙發上一坐七八小時,不出門,生活也沒有重心。
我拉她到樂林居,她勉強來;如果我不在旁邊陪,她就不來。她來了,很快就交朋友,有人可以聊天,即使不愛的課,我也堅持要來,不能只挑你愛的。剩下的兩天就在樓上弄花草。
樂林居有次辦活動。我做了爸爸的拿手菜「滷豬腳」,我試了好幾次,一直到我弟和弟媳說:「二姊,對了,就是這個味道!爸爸的味道!」過年要來挑戰老爸的名菜:福州燕餃。小小一顆,很費工,由燕皮開始做。這是我想念爸爸的方式。
我只想到怎麼陪伴媽媽,沒有想到,啊我也老了!永大工作人員問我,嘿你滿五十五歲,也可以參加我們的課程了。
但是我老了,誰來照顧我?這個問題,我還沒開始想。 |